活跃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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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观点!有几个想法
- 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应该是grants to every person in Canada,理论上来说,有一个不在Canada的漏洞,可以explore。当然这个漏洞explore起来,会很麻烦,尤其是现在很多烙印已经是在in Canada了
- 联邦虽然没有用过33条,但是联邦用过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启用第33条的Emergency Act。但是,PP是非常反对这个法案在当时被启用的,而且上一次启用之后,也被法院判定为没有必要了。所以对联邦来说,启用这个确实可能有一定的风险,尤其是对挂着“Freedom”旗子的保守党而言
- 关于美国:无脑猜测美国唯一和这一条搭配的,不是宪法第14条——因为宪法第14条虽然是种族平等,但是明确规定只apply to citizen。能应对"every person"的,是Civil Rights Act of 1964,但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法律,不是宪法,因此法院利用这一条,压制起DHS来,要更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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