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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ach 于 2012-2-12 03:26 编辑
回复 zach
“肖传国肖铁锤的虹桥论坛啊,亮瞎了我的狗眼。
你进去看了那些帖子么?把科普文章里介绍某论文研究进展说成是对这篇论文的抄袭,你不觉得可笑么?
”
您的什么眼睛我不做评价。
页面上显示了“虹桥科教论坛”的链接被你当成了网站的名称...该网站全名“中国学术评价网” (原方舟子真相)
对不起我看成了虹桥论坛,道歉。不过这个“中国学术评价网”的创始人柯华同时也是虹桥论坛的负责人,这个网的内容和虹桥论坛也无区别——方黑大本营之一嘛,无非是肖铁锤专栏、过头号方黑卖大力丸的亦明专栏,一个性质。不知道您对yiming拿大力丸骗钱的事儿有没有兴趣?
里面的文章我没全部看过,但我所见的文章里,按照我的标准,方的文章不仅仅是介绍研究进展,更多的是直接照抄翻译。
求您给举个例子。照抄的有哪些?翻译的有哪些?英文论文如何照抄?有人误以为科普文章所讲科学进展是方舟子做出来的么?
至于方对Bernstein的道歉,之前发的邮件截图可以看出Bernstein完全不能接受。方在道歉里已经承认了很大一部分取自Bernstein的文章,您认为这是日常灌水,我表示不同意。公开发表的文章,即使是博文,在我看来也不属于日常灌水,如果有抄袭行为也是要认定的。
帖子里用了Bernstein的观点没有引用,所以道歉。Bernstein不接受?他不接受他要干嘛?告方舟子还是为了这个帖子去索赔?他争议的是关于方出版的书引用他观点算不算plagiarism和copyright infringement。一个帖子里的一段内容,原作者已经道歉了,他还有什么诉求么?注意,方95年的是灌水贴,不是博文。当然,我说了很多遍了,帖子里使用他人观点也是要注明的,所以方舟子为他95年写的帖子的一段话没有引用而道歉了。
另外如果因为科普文章就可以不认定这是抄袭的行为,那么我不得不联想到“窃书不能算偷”。方对于科普文章的态度参见其攻击“科学松鼠会”时的观点
““直接是英语文章翻过来的”却公认是抄袭。我被人称为“学术打假人士”,整天揭发别人抄袭,如果自己也干抄袭的勾当,这样的“人”是该被分到最卑劣的一群里头去的。”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0i3dx.html
既然你引用了方的这篇博文,想必你也看到了方的宣称,“请松鼠会具体地证明我哪篇文章是“直接是英语文章翻过来的””。不如你帮松鼠会一下,看看是不是他们太笨找不到。
刚刚在网上又发现了一条方在被揭露抄袭Root-Bernstein后发的微博:
Root-Bernstein还真是个人才,否定HIV病毒是艾滋病的病原体,曾是伪科学团体“科学重估HIV-艾滋病假说小组”的成员,出过一本《重新思考艾滋病:草率共识的悲剧代价》的书。这个情况发现得晚了,不然我根本就懒得去和这种人讲道理,或引用他的文章。这个人会总结科学界对科学标准的共识,自己却不会用
2011-8-24 14:20 来自新浪微博
http://weibo.com/1195403385/xkWFCDfnC
这种行为我是看不起的
你当然有看不起任何人的自由,不过这和我们讨论的剽窃与抄袭无关
对于“无老师留学百科”我完全没有兴趣,当初引用Warald的话仅仅是为了证明转帖不注明(引用不给出处)算剽窃。
我对无老师的分析如上。他的问题是多次、故意、原封不动复制粘贴一亩三分地的原创帖,且不注明,还用“晒”,明显误导读者为其原创。这无疑是剽窃。方在一个灌水帖子里一次、无意、转述了Bernstein的观点,也没有宣称是自己的原创,和这有可比性么?
另外再次重申实事方舟子道歉了,Bernstein没有接受道歉,见之前发的email截图,为2012年2月9日Bernstein给某中国网友的回信
Bernstein的观点是哪怕引用了,也算剽窃和侵犯版权。这个很滑稽,尤其是拿版权说事。别人的书里引用他的学术观点,无疑属于fair use。他要是觉得侵犯版权,太简单了,去法庭告侵犯版权就完了,反正方舟子认为是fair use,俩人还有啥好说的。
最后说一句,对于方教主抄袭与否我不是很感兴趣,只是见到在明摆着的实事面前还有人为他辩护的时候凑凑热闹,对事不对人
明白的事实是什么?您认为在一本书里注明出处的引用某人观点算剽窃么?算侵犯版权么?请回答我。
小男孩Neil 发表于 2012-2-12 02:46 ![]()
注,看不起方舟子没问题,但是请不要拿Bernstein当枪使——Bern教授因为不懂中文,被方黑们用恶意翻译各种坑当枪使,已经很郁闷了。见下文公开信:来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a0dd97820100zqdb.html
To All,
I want to say that I am very displeased with the direction that the conversation about Dr. Fang has taken. 我要声明的是我对关于方博士的争论的走向深感不快。(他已经知道有人蓄意让他们之间争论偏离本来的方向,所以发声明予以澄清。)
I am not Dr. Fang's enemy. I am not attacking Dr. Fang's character. 我不是方博士的敌人,我没有攻击他的人品。(你们不要把我划成他的敌人,不要利用我让人认为我在作贬损他的品行。)
I am offended by those people who are doing so. 那些正在这样做的人让我愤怒。(因为这背离了我们的争论的初衷,我也因为你们的行为好象也成了搞人身攻击的人。)
I am even more offended that my colleague and friend Zach Burton should be attacked as well. 我的同事和朋友 Zach Burton 也被攻击,这让我更愤怒。(你们攻击我的朋友,做得过分了。)
This is a complicated issue and Dr. Burton is entitled to his opinion, and to air it freely. 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Burton 博士有权自由地保持和发表他的看法 (双方都有权自由地发表各自的看法,你们不要恶意地引申。)
The issue we are debating is whether Dr. Fang made an error in using more of my work than is considered appropriate under academic and legal definitions of plagiarism and copyright infringement. 我们的讨论的问题是,根据学术定义的和法律定义的剽窃和侵权,方博士对我的作品的引用是不是超过了一种可以被认为是合适的程度?
Whether or not Dr. Fang is guilty of such an error should be the focus of our discussions as we try to work out how different cultures using different languages assess these issues. 方博士是不是犯了这样的错误?这才是我们讨论的主题,我们力图解决使用不同语言的不同文化该如何来评估这些问题。
The outcome of our deliberations should have nothing to do with whether Dr. Fang is a good person, a bad person, a prominent member of Chinese society, or any other aspect of his character. 我们辩论的结果与方博士是好人、坏人、名人或其人品的任何方面,没有任何关系。
Nor should the characters of any other individual involved in this controversy be an aspect of our deliberations. 也与其他与这次争论的有关的任何个人的品行没有任何关系。
If such personal attacks on Dr. Fang and/or Dr. Burton continue, I shall withdraw my allegations and consider the matter closed. 如果对方博士/ Burton 博士的人身攻击继续的话,我将收回我的主张,并结束这场争论。
Deal with the facts, not the people or their personalities, or this ends now! 就事论事,勿作人身攻击,不然这件事情现在就完结。(对恶意利用这事情来攻击方博士的人,这也是最后的办法了。 ) 注:括号里的话是博主加的引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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