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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雅图的时间管理大师---女版罗志祥上线征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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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yangoftao 2020-6-17 02:43: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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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adtohome 发表于 2020-6-17 01:42
可以爆料,但不应该允许实名。爆料一个人的所作所为足够提醒其他人了。至于是否有更多人被欺骗,更多取决 ...

至于是否有更多人被欺骗,更多取决于他们本身的辨别能力。

为什么这个损失是由受害方承担?那我也可以主张“至于欺骗者的生活是否受到干扰,取决于它们本身的抗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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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piJerk + 3 说的太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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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识楼主 也不认识这个文中的女生, 但是这两天地里这两个帖子可能是地里最热的帖子之一了。 这俩个帖子 都是看到一半就看不下去了。 分手见人品 ,真是真真。分手了 就安静点, 非要这么吵吵嘛, 撕了对谁有好处, 是想博得大众的同情么。 。。 网友站队能改变已经过去的事实嘛? 能改变楼主还没放下过去么。再者言, 曾经爱过,就留点情面。尤其对女的。 把人家网上人肉个遍, 如果人真死了,或者因此受到严重伤害(你们可以说 什么用自杀洗白。生死之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请问内心是否有愧。生死,可以这么开玩笑的啊。 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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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piJerk 2020-6-17 03:00: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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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烦那种谎话连篇的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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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adtohome 2020-6-17 03:23: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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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corn 发表于 2020-6-17 02:24
今天一个女生能让男生损失几万刀和全家感情投入,明天就可能害其他人赔上全部身家甚至性命. 见过类似事情 ...

问题是曝光和网暴的界限很难划清啊,很容易曝光就变成网暴了。

你说的情况的确很令人气愤。但是这就像很难绳之以法每一个罪犯。但是我们不能在没有公平的审判之前,就抓住一个嫌疑犯给他私刑。曝光也是这样,没有一个很好的办法去判断真相,和是不是严重到应该让当事人实名承受这些压力。特别是判刑了还能上诉呢,名誉损害却很难消除。所以更好的方式,是曝光行为,而不是实名。周围的人看到这些行为,也应该很容易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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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adtohome 2020-6-17 03:34:4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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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yangoftao 发表于 2020-6-17 02:43
至于是否有更多人被欺骗,更多取决于他们本身的辨别能力。

为什么这个损失是由受害方承担?那我也可以 ...

如果你说的是网络诈骗之类的,没说的,应该追究骗子责任,送警察局。

但是就这个例子,是情感问题。在感情中,两方都可能觉得被欺骗,受到损失。很难说到底是怎么样的。

像你说的,是不是只要我觉得我收到伤害了,我就可以正当的网暴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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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uz 2020-6-17 04:03: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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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吐槽君被封了之后,急需一个平台接下这个生意。段子手们无处释放的精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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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xijc 2020-6-17 04:37:1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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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ald 发表于 2020-6-12 06:10
一亩三分地管理团队声明 以及 今后对类似帖子的处理准则

首先,我们大体原则是禁止网络暴力、人肉行为。 ...

所以你们会核实发帖人的信息真实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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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y44 2020-6-17 04:50: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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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得好看就是可以为所欲为,别酸了,你是那些男的也得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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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行者 2020-6-17 05:11: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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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名言:Avoid that kar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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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yangoftao 2020-6-17 05:18:1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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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adtohome 发表于 2020-6-17 03:34
如果你说的是网络诈骗之类的,没说的,应该追究骗子责任,送警察局。

但是就这个例子,是情感问题。在 ...

要看你所说的网暴怎么定义吧。
分两种情况:此事为真/为假。
如果是为假的话,女主站出来说明白怎么回事,我相信大多数人会批判男主说谎。法律层面,可以起诉诽谤。但是这么多天过去了,这些正常情况下被污蔑的反应全都没有。
所以我的观点基于此事为真。
这不是情感问题中谁花钱多少的问题,觉得亏了,而是明确地出轨。基于当下的社会伦理环境,我认为在声明“是在谈恋爱”的情况下,专一应该是默认的期待,而多元/casual关系则应当事先声明,否则出轨是过错方。
我问过受害者有什么别的选择可以实现追回损失/对等报复,你没有给出替代方案,而“取决于受骗者鉴别能力”这样的回答是在要求受骗的人躺平承受损失,我无法接受这样的答案。
我认为从伦理角度,第三方势力基于同情要保证加害方人权可以,但必须提供对等偿还方案给受害方,否则是在鼓励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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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piJerk + 3 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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