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跃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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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农民 发表于 2013-11-23 01:57 ![]()
accept了offer再毁这种事不到万不得已别做。 . check 1point3acres for more.
大家的意见怎么都不一样啊.
其实这牵涉到是在接受了offer以后,在开始工作前毁约还是工作以后毁约的问题吧?
我不明白,在美国工作是不是随时都能够走人?如果这样的话,在工作前毁约和开始工作以后再毁约有什么区别呢?
也没区别吧. 那这样的话,任何承诺都没用啊,公司也可以随时裁人. 美国不是诚信社会吗?这不又矛盾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有这方面的经历的人来说说吧.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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