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309| 回复: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租房公司在室友搬走时要求剩下租客重新background check

1
1
全局:

注册一亩三分地论坛,查看更多干货!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注册账号

x
大家好,我最近租房的时候和租房物业公司产生了一些纠纷,想请教一下有租房经验的人物业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背景如下:
- 我和我爱人住在city of la的一处有租金管控的公寓里。原本的物业公司都挺正规的,但公寓的业主上个月把物业卖掉了,新业主找了另一个物业公司来管理。
- 在公寓转手前,我和爱人搬到了北加州,但因为不知道工作的稳定性,所以没有中止这套房子的租房合同,而是通过contract addendum加了两个室友到lease上。原本的物业公司也没刁难我们,收了新室友每人$35的申请费就加到合同里了。
- 公寓转手后,两个室友中其中一个准备搬走。在通知新物管公司后,新的物管公司要求剩下的人重新申请并进行background check,无论剩下多少人,都需要交一笔$100的application management fee。
- 新的物管公司还说如果我们找新室友取代准备搬走的室友,management fee将是$200。

我们目前查了一些资料,了解到加州法律规定租房公司不能向租客收取除了background check以外的任何non refundable fees。而background check的上限是每人$50。

我的理解是:现在的租客在入住之前都已经花$35做过了一次background check。现在的物管公司要求剩余租客在有人搬走后重做background check是不合理的。毕竟租客都是来了又走,原来的物管公司也没有因为租客变动多收过我们一分钱。我感觉新的物管公司就是看准了中国人不惹事又不会看法律条文,才故意欺负我们。
.--
但我还没找到相应的法律条文裁定新公司多做一次background check的行为非法。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和建议?非常感谢!

上一篇:pulp fiction现在在prime video免费
下一篇:被SVB暴雷吓怕了 求见过08年危机的大佬分享经验
全局:
我自己和我咨询的朋友都没有碰到过这么扯淡的规定,你完全有权利让他至少出具合理理由(理由有了你再跟他argue),这就是纯粹的懒得回去找/卖物业沟通没做好把成本转嫁到租客头上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局:
既然你都找到了条文,就直接跟他们钢呗。我之前也遇到无良公寓,找法律条文把他们怼回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