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odifiedname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从牛人身上学什么?+ disagree agreeably

   
🔗
chase1003 2011-4-10 19:12:56 | 只看该作者
全局:
喜欢这里就是因为这里的氛围好...学习了一下说话的艺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snitch2006 2011-4-11 14:06:42 | 只看该作者
全局:
本帖最后由 snitch2006 于 2011-4-10 23:07 编辑

希望一亩三分地不会变成第二个太傻吧。希望这里不仅仅是扩大影响力的地方。我说的也不是玩论坛的游戏规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楼主| modifiedname 2011-4-11 23:17:40 | 只看该作者
全局:
真的没有看懂snitch的意思。

个人觉得论坛的气氛不是由一个人,或者两个人来定的。


如果说风气不是一个两个人决定的,为什么禁言某一个人三天而已,就能让这里变第二个太傻。。。。

未来如何,没人能预测,大部分人能做的就是本着自己良心努力做事情,然后剩下的听天由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楼主| modifiedname 2011-4-11 23:20:47 | 只看该作者
全局:
其实版规里面有这样一段,估计注册比较早的ID没注意读过:

我们
1)不希望本bbs成为一个乱七八糟的杂货堆
2)不允许本bbs上流传各种谣言,误导没有经验或者困惑中的筒子
3)不欢迎本bbs上来一群抬杠、吵架、攻击别人的老油子


顺手拿过来炒个剩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Jawley 2011-4-12 03:29:33 | 只看该作者
全局:
如果破坏规则的人不处理,那这个论坛才是真的没救了。会不会变太傻我不知道,变华人变买买提倒是相当有可能。那种低俗论坛已经有很多了,一亩三分地没必要去掺合。

其实很简单。第一,互相尊重,第二,对事不对人,第三,不要信口开河,说话讲逻辑,第四,不要造谣,不寻常的主张请给出reference。总结起来四个字,好好说话。这不是哪个论坛的特殊规定,这是所有理智成熟一点的人都应该努力做到的原则。一亩三分地如果要做一个理智成熟的论坛,那么参与者就应该尽力理智成熟。实在做不到的人,请便,哪个论坛也不可能包容一切,也没有必要包容一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Jawley 2011-4-12 03:35:05 | 只看该作者
全局:
希望一亩三分地不会变成第二个太傻吧。希望这里不仅仅是扩大影响力的地方。我说的也不是玩论坛的游戏规则。
snitch2006 发表于 2011-4-11 14:06

太傻是怎么发展的,什么原因导致失败的,一亩三分地应该遵循什么标准以避免变成第二个太傻。什么是“扩大影响力的地方”,为什么不应该“仅仅是”,并且还应该是什么样的地方。什么是“玩”论坛,什么是“玩论坛的游戏规则”,你说的不是玩论坛的游戏规则,那么是什么规则。

你可以有你的主张,阐述给大家听听,如果有道理,大家自然可以接受。每次抛出来不冷不热的几句话,也不解释,别人讲的道理你也避而不谈,这就是你的方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楼主| modifiedname 2011-4-12 03:47:09 | 只看该作者
全局:
太傻是怎么发展的,什么原因导致失败的,一亩三分地应该遵循什么标准以避免变成第二个太傻。什么是“扩大 ...
Jawley 发表于 2011-4-12 03:35


小筒子,对事不对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Jawley 2011-4-12 04:07:30 | 只看该作者
全局:
小筒子,对事不对人。。。。。
小K 发表于 2011-4-12 03:47

“对事不对人”指针对讨论本身不牵扯不必要的个人问题。对方的观点、讨论方式和逻辑方式属于讨论的一部分,如果这些不能讨论的话那就没法讨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楼主| modifiedname 2011-4-12 04:16:59 | 只看该作者
全局:
“对事不对人”指针对讨论本身不牵扯不必要的个人问题。对方的观点、讨论方式和逻辑方式属于讨论的一部分 ...
Jawley 发表于 2011-4-12 04:07



    我理解是,如果说什么事情,就说眼前这一桩,不要说一贯,不要说pattern要说具体的behavior(显然我自己也经常犯这毛病,只好尽量注意吧)

sigh 比如说“你这个人怎么这么不讲逻辑” 就没法交流了,如果说“这句话里面哪里哪里有逻辑错误,错在这里和这里”,就还有的讨论,假定双方是愿意讨论下去的。

其实夫妻吵架很多也是这个样子,东扯西拉的就跑远了闹大了。

今天忙死了不多说了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Jawley 2011-4-12 04:21:52 | 只看该作者
全局:
我理解是,如果说什么事情,就说眼前这一桩,不要说一贯,不要说pattern要说具体的behavior(显然 ...
小K 发表于 2011-4-12 04:16


呃,这个我不能认同,也做不到,而且我认为这不属于“对事不对人”的范畴。因为这仍然是对事,只不过是同类的一批事。只要不上升到与讨论本身无关的人身内容,就不违反“对事不对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隐私提醒:
  • ☑ 禁止发布广告,拉群,贴个人联系方式:找人请去🔗同学同事飞友,拉群请去🔗拉群结伴,广告请去🔗跳蚤市场,和 🔗租房广告|找室友
  • ☑ 论坛内容在发帖 30 分钟内可以编辑,过后则不能删帖。为防止被骚扰甚至人肉,不要公开留微信等联系方式,如有需求请以论坛私信方式发送。
  • ☑ 干货版块可免费使用 🔗超级匿名:面经(美国面经、中国面经、数科面经、PM面经),抖包袱(美国、中国)和录取汇报、定位选校版
  • ☑ 查阅全站 🔗各种匿名方法

本版积分规则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