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在读NYU LLM(Competition, Innovation and Information Law Track),5月毕业7月考Bar,之后不打算留美,希望回国在大湾区找工作。读LLM之前我已经过国内法考(但没有挂证),有在外所北京办公室IP Team四年的工作经验(不包括实习),以后也想在律所做IP,暂不考虑公务员。现在很纠结要不要申请OPT试着在美国工作一年,还是考完bar直接回国。OPT的话主要有以下担忧:
1)LLM在美国很难找工作,我个人感觉也很难腾出时间networking,所以找工作就只能靠投简历了,我目前投简历的进度也有点落后。之前投了学校的ISIP,基本上只有北京上海的办公室有回复,美国办公室毫无声息。找到在国内也有名声的big law工作的几率比较小,我感觉能找到IP方面的精品所就很不错了。. ----
2)如果能找到工作,美国这边IP业务的需求主要是专利诉讼,而且即使同样是专利诉讼,也和国内包括香港律所做的恐怕会很不一样;我担心如果在美国的工作经验无法移植到国内,那留在这里的一年对履历的作用会不会十分有限。
3)目前外所都在撤出中国,我在国内找工作也未必能找到外企,那在美国一年的工作经验到底对国内找工作有多大用处呢?
如上,就是比较担心留在美国一年对于我这个最终要回国工作的人来说到底值不值得?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