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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A] 问一个关于petition letter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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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v0wuqka 于 2021-4-30 03:04 编辑

请了律师帮写PL,自己也看了些网上其他人的经验,发现律师写的和其他人分享的写法很不一样。比如网上有人分享过3项标准中peer review的工作不应该放在最前面claim,然而律师写的就是罗列在最前面。总体感觉基本上就是按着几项标准填空,罗列数据,逻辑混乱,读起来挺不舒服的。现在有点疑惑是不是这种文书就该这么写,和平常的文章不一样,毕竟律师经验丰富应该相信他们?并非挑剔律师的工作,而是没有经验拿不准这些文书究竟应该是什么标准,毕竟PL很重要需要慎重对待。想请版友门分享一下自己的经验,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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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wangXeg 2021-4-30 23:22: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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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也是审稿被放在第一位了,不知道是不是律师觉得文章比较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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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说你的分类,不同的分类写法是不一样的,所以只能假设你是EB1A。对EB1A,一个策略是把你最亮眼的标准放在PL的最前面。比如你在审稿这块,已成为杂志的编委或责任编辑,那么毫无疑问审稿应该放在发表论文之前,以便先给移民官形成视觉冲击力。不要看别人分享的,如果你是EB1A,那么,在你这里不存在共识和指南,因为你就是指南,你就是学科领袖,所以不必看别人分享的PL。关于逻辑和罗列数据,没关系,律师毕竟不懂你的专业,能罗列出来、摆出来,就算不错了。你要自己修改,按逻辑把PL的各段之间加上承上启下的句子。另外,律师与许多申请人有个共同的问题:他们认为移民局欠了他们二百吊。实际上,写作中表现出适当的礼貌和尊重(不是谦虚)也是很重要的,这也需要你自己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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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v0wuqka 2021-4-30 12:29:1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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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顶一下,麻烦有经验的朋友们分享一下看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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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野夜 2021-5-1 09:12: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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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wangXeg 发表于 2021-4-30 23:22
我的也是审稿被放在第一位了,不知道是不是律师觉得文章比较少的原因。

其实应该只是律所的模版,我的也是审稿第一位,而且只有15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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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野夜 2021-5-1 09:14: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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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一开始拿到PL前前后后读了好几遍才看懂逻辑,而且就像你说的,很多东西重复说,还有很多车轱辘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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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vzhang 2021-5-1 09:29:4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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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不能直接问律师么?客气点问很 valid questions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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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wangXeg 2021-5-1 12:20: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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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rate0324 发表于 2021-5-1 09:40
EB1A要好好写,因为bar太高了,其他的比如NIW,O1,见过好多瞎写都过了。当然律师是赚钱的,EB1A的也是瞎写 ...

赞同!上次RL写的不行还跟argule了下,也没什么意义,这次PL直接自己默默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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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我觉得放哪都无所谓,这就是个shopping list,你咋放都是这么多东西。
我当时申的时候同时推荐我的是白人律师,当时都不知道这么多华人律师。
你也走EB1A的话,能写文章又不是写作不行,没必要非找华人律师吧。
写作的话有可能有些年轻华人律师就是还不如我们自己。但是PL这个东西是模版,也不需要太担心,最该关心的是推荐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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