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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 参议员 Chuck Grassley和Dick Durbin发表法案推动H1B和L1改革!!下猛药打击外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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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ama555 2015-11-12 07:20: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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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yusong 发表于 2015-11-12 06:57
老实说,三年了公司还不给办绿卡还不赶紧走人?

不是,人家说的是要有获批的I140才能延期,从LC到I140就要1-2年,也就是说要入职一年以内办绿卡才能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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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nthiaxxchen 2015-11-12 07:40:4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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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yusong 发表于 2015-11-12 06:42
第一,同学请注意素质。.
第二,不管他跟谁一伙,麻烦你正大你的钛合金X眼仔细看他proposed的配额分配办 ...
. ----
第一,我不太有素质. 1point 3acres
第二,
2. require an employer to post a position on a newly created internet website for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filing a petition 连个OPT comments都撕了,这种本来PERM才要的事情都要放到"newly created internet website"上来搞这叫有利?
3. require an employer to confirm that it will not displace a US worker with an H-1B worker
这叫有利?你也知道现在各大公司是怎么呵呵地糊弄过去的吧。。。-baidu 1point3acres
5. specify that an employer with more than 50 employees cannot have more than 50% of its workers on H-1B or L-1 visas (and an employer cannot restructure its organization to avoid this limitation)
某些公司估计要呵呵了
11. limit the period of stay to 3 years instead of 6 (unless the H-1B worker has an approved I-140 petition)
还让不让人愉悦地跳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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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shenyusong 2015-11-12 07:47: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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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ama555 发表于 2015-11-11 18:20.1point3acres
不是,人家说的是要有获批的I140才能延期,从LC到I140就要1-2年,也就是说要入职一年以内办绿卡才能赶上

这么算下来这一条确实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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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shenyusong 2015-11-12 07:50: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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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nthiaxxchen 发表于 2015-11-11 18:40
第一,我不太有素质
第二, ..
2. require an employer to post a position on a newly created internet  ...

看来你不但不太有素质,眼神也不太好。我只是说新的配额办法对STEM学生有利,你跟我BB其他的内容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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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shiwowen92 2015-11-12 08:13: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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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觉得这个多半是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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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_xu001 2015-11-12 09:21: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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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219221 发表于 2015-11-12 04:36
为什么一个共和党的一个民主党的会一起push一个reform

common ground,千万别以为不同政党就必定会你死我活的,pragmatic attitude in f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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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qichao 2015-11-12 10:43: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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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congressmen大多数是为自己选区的选民负责,所以基本上不会在意留学生的死活,所以基本不可能会有啥专门有利留学生的bill。就算是关于公民化的改革,最优先考虑的也是人口基数巨大的老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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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_xu001 2015-11-12 11:05: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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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qichao 发表于 2015-11-12 10:43
这些congressmen大多数是为自己选区的选民负责,所以基本上不会在意留学生的死活,所以基本不可能会有啥专 ...

究竟为了谁咱不管也管不了,咱就问一句,这个法案对咱有利不? 答案: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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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ga0086 2015-11-13 10:45:4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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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aga0086 于 2015-11-13 10:50 编辑

“第一、超过50个员工的雇主不允许拥有超过50%的H1B和L1雇员;”   这一条有可能会误杀,我想了想我所在的组里,好像有一半以上的人都在持H1B
而且缩短H1B年限,这个带来的不利都大到让限制ICC来得得不偿失,还是不通过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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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lotus 2015-11-13 10:47:5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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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必须拿到140这条太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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