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浏览USCIS官方网站的时候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表述:You may apply to participate in post-completion OPT after completing your studies. If you are authorized for post-completion OPT, you may work part-time (20 hours or less per week) or full time. 因为有很多人,包括很多IPO工作人员曾经说过opt期间如果是做part-time的话平均每周不得低于20小时。 那么问题来了,按照USCIS最新的阐述,是不是意味着他们目前对opt期间part-time的每周工作时间没有之前那么严格的要求。也就是说,可以找一个每周工作时间低于20小时的工作就可以暂时维持自己的身份。欢迎大家讨论,欢迎熟悉相关政策的大神前来指点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