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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Waral dи,
現在是2024,1月
下面有提到的東西,從發生的時候到現在都一樣適用對應時間的法律.1point3acres
律師們都知道這些,應該啦
沒講?誰會跟盤子講?確定盤子能懂英格力士?-baidu 1point3ac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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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只針對TN
理論上這篇可以跟其他一部分的工作簽證通用
但是其他簽證我不熟,所以我這邊先把其他的全部除外
- ..
這篇講的東西沒一個大失知道的,請不要跳出來收割
當大失們拿出2008, 1996(其實還有一個2002)的信件打自己臉的時候就證明了大失果然是大失.google и
連spouse這個字都看不懂,英格力士大失是吧 <-我在強調一次,我提這個的原因是這個最不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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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別改題目,要改題目的話請先回到過去改,回不去就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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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傾向 Immigrant Intent>>>
{定義?}
TN直接相關的法律/條文是找不到這個字的,他是定義在Temporary Entry.
簡單的說,"離境","Depart",只要被認定會離境了就當沒有
"Ties"是要表現出"因為這些所以會離開美國",不要搞錯講出來的目標
我就不(又又又又又)提USCIS不會問誰的想法,誰送的件,他才不屑,只要你的名子出現了就別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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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開始會有移民傾向?}
這封才是直接跟題目相關而且值得閱讀的信. 1point3acres.com
這是2012的信,事件是從2003開始的
https://www.uscis.gov/sites/default/files/err/B6%20-%20Skilled%20Workers,%20Professionals,%20and%20Other%20Workers/Decisions_Issued_in_2012/Feb152012_05B6203.pdf
很長,我建議從頭開始看,這裡就節錄一句話:
第4頁的備註3:
The application for labor certification was filed on her behalf on March 10, 2003, which is an expression of immigrant intent inconsistent with the terms of the temporary visitor's visa....
. 1point 3acres 狗翻:
https://i.imgur.com/XXik7pB.png
![]()
"on her behalf"這個字翻譯的....不能算是正確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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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這個"labor certification",LC就是受益者要簽名的那個LC,要跟140一起送件的那個LC
只看上面的這封信,可以知道
1.只要出現"移民傾向"一律是指受益者,公司不會有這傾向,別再講了,把一個"東西"講說"有傾向"不覺得有問題嗎?
2.LC就開始了
. check 1point3acres for more.3.USCIS要打槍從來不管隔多久,這封信裡面2004-9月就過的140,到了2010-7月打槍,大失們485打算隔多久送件來著?說來聽聽
4.我不怎麼想的提一下,這位女士連"visitor"簽證都被抓出來打槍,大失們打算用啥身分留在美國的?說來聽聽
....然後南韓那時候的等待期間應該是C
5.不想當大失的話可以去查一下PERM送件到底送了甚麼,裡面會有甚麼資料,我1/2點就有夠多的線索了
還是那一句,辦過140就知道,只是我感覺很需要要加一個前提:看得懂英格力士
-. check 1point3acres for more.
{改變移民傾向?}. 1point 3 acres
是的,這當然可以改變. .и
可以昨天說不想,今天開始想了,這是你的自由,可惜USCIS從來不會問是不是真的這樣想
Ties可能可以拿來當理由,不過你想用到甚麼時候?
->要回答的話請從PERM開始列一張時間表,然後跟我說你認為到哪個時間點你可以嘴過USCIS
所以,對於綠卡來說最有效的避嫌只能用時間來表示...誠意(?)
原文: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updates
https://i.imgur.com/UCf3JV0.png
![]()
不需要我貼中文翻譯吧?"...does not apply to USCIS...." "...made a willful misrepresentation..."除了大失們都看得懂吧!?
到現在還可以查到很多呼攏的說USCIS還在用這個"90-day-r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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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講的正攻法就是這樣,在PERM送件之前renew TN
*這個PERM送件是指申請LC的那個送件,不是我一般包含(140之前)所有步驟所講的"PERM"
這樣就可以避開LC,當然這大陸出生的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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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出生+沒有H1+AOS
就一定得偷,還得是表現出"你會離境"的偷
說renew TN後馬上485送件的大失有多大失不需要我再再再再說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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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出生能怎麼偷?
TN?裝死阿,還能怎樣?
基本上CBP不會問有沒有申請綠卡,只要不自爆
就算出問題,口才或是英文跟大失一樣的不要幻想能講贏CBP,乖乖認輸換個地方再挑戰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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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出在後面的140/485,恩.....這樣講不好
. .и真正的問題:這種情形下,要多久才能叫"避嫌"?
的確沒有任何有效的參考的資料,看上面那封信也能知道USCIS才不會管你隔多久
<<<以下只是參考,不做任何保證>>>. 1point3acres
我公司的律師是這樣做的
. .и"背景"沒問題的半年,其他是一年,更有問題的再加.google 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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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招之二
用AP出境造成"出境"的事實是舊招了. 1point3acres.com
我是覺得在EAD的光環之前說不想移民實在太囧,沒有討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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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送件的時候可以申請EAD,"現在"的EAD處理時間沒問題,所以是可以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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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一提,偉大的大失一號在幻想亂噴的時候EAD等待時間超過2年
covid之後最糟糕的時段,幻想很美好,現實還是現實,不相關的兩條線
照他講的時間點他應該早早早早早就拿到綠卡了,我在這邊恭喜大失一號,雖然他人在不在美國都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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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我前面幾篇,到這才算講完485,可以閉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