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法官 William E. Callahan作出裁决(PDF),拒绝强迫一位儿童色情嫌疑人去解密多个加密硬盘,因为这将侵犯宪法第五修正案赋予该嫌疑人免于自证其罪的权利。美国法院审判过多起解密加密硬盘案件,此前的判决认为,强迫被告解密加密硬盘并不一定是自证其罪,如果执法机构已经掌握了相关犯罪证据,强迫解密硬盘满足第五修正案中关于强迫披露的要求。但如果执法机关并不知道硬盘中是否有证明其罪行的证据,强迫解密硬盘将构成自证其罪。在最新的这起案件中,警方从嫌疑人电脑的日志中找到了违法文件保存在一个加密硬盘中的证据,但问题是这位嫌疑人有多个加密硬盘,而警方无法证明违法文件保存在哪个特定加密硬盘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