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证
- 积分
- 631
- 学分
- 个
- 大米
- 颗
- 鳄梨
- 个
- 水井
- 尺
- 蓝莓
- 颗
- 萝卜
- 根
- 小米
- 粒
- UID
- 634732
- 注册时间
- 2020-6-3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在线时间
- 小时
- 好友
- 收听
- 听众
- 日志
- 相册
- 帖子
- 主题
- 分享
- 精华
|
本楼: |
👍
100% (8)
|
|
0% (0)
👎
|
全局: |
👍 97% (107) |
|
2% (3) 👎 |
本帖最后由 joker_amamiya 于 2020-11-28 03:10 编辑
不是哥
我说老实话,你要是认真的话,你这是对cs的基础知识有点欠缺啊。。。这不是语不语法的问题,比如事实上java,js是两种一点关系都没有的语言。js是弱类型,java不是,所以js不用定义变量类型;js的let var关键词是申明变量能够作用于哪个程度的词法作用域,java也有类似的作用域申明,比如你会在oop里遇到的private,public,用于表示类变量的作用域。java其他的变量都在块级作用域,也就是js里的let。更大的不同是js本质是上一个fp语言,java是oop,js从es5有class关键词,但那是一个语法糖,本质上还是一个fp。
补充内容 (2020-11-28 11:42):
这里有误,js不是纯粹的fp,只是因为函数式第一公民的原因其代码风格非常贴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