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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评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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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刚刚全submit+材料寄出~~~先庆祝下 我申小master还是比较轻松的

咳咳~~简短评下最近热门的三件事--

1.李刚

起初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有点不理解,毕竟犯事的是他儿子,讲那句话的也是他儿子,怎么都骂起李刚来了,而且很多网民都有起哄的习惯。
后来一想, 李刚如果真好,那么不会教育出说那种话的儿子,惯也不是那么惯得,照此推算,以前肯定发生过用“我爸是李刚”来解决问题的事。


2.360 VS QQ

看了几个转帖,貌似这一切的起因还是 腾讯 QQ电脑管家 山寨 360卫士
~~可惜360用户广,CEO阴险, 这才打成大战~~~
话说腾讯山寨那些用户广的东西,都不大成功, 比如 QQ校友--财付通,咋还去弄360呢~~
没想到360反击的这么威武,~~麻花哥够吃一壶的了

3. GRE 重考

~~~一句话
ETS的爸是李刚, ETS的做法和腾讯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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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itch2006 2010-11-5 23:36: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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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着刷邮箱也是件烦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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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h 2010-11-6 10:46: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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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刚刚全submit+材料寄出~~~先庆祝下 我申小master还是比较轻松的

咳咳~~简短评下最近热门的三件事--

1.李刚

起初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有点不理解,毕竟犯事的是他儿子,讲那句话的也是他儿子,怎么都骂起李刚 ...
fednadal 发表于 2010-11-5 08:38
网络暴民的仇富/仇官心理很严重……
看看有多少人要求枪毙李刚儿子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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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fall1988 2010-11-6 10:47:5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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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民的仇富/仇官心理很严重……
看看有多少人要求枪毙李刚儿子就知道了。
zach 发表于 2010-11-6 10:46

按照现行法律 是不能枪毙的吧
除非改法律
另外李刚在这件事情上很倒霉啊 他又没开车。。。。。。
当然查出他别的事情处罚他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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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h 2010-11-6 11:22:2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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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法律 是不能枪毙的吧
除非改法律
另外李刚在这件事情上很倒霉啊 他又没开车。。。。。。
当然查出他别的事情处罚他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rainfall1988 发表于 2010-11-5 21:47
当然不能了。交通肇事罪如果不逃逸不喝酒,就算全责撞死了人,如果把受害人伺候家属到位、赔偿给够了,通常缓刑意思一下……
一般都伺候不好,所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撞死了n个人,或者逃逸,或者喝酒,那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3~7年。李衙内属于逃逸+喝酒,顶头也就是7年。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注:因逃逸致人死亡,指的是主观上引起了死亡,比如把受害者装上车带走妨碍抢救抛尸神马的。把受害者留在现场的逃逸,通常叫放纵了其死亡的后果,而不是引起了死亡。

哦……成都有一倒霉哥们儿,酒后驾车造成4死,貌似用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了无期。网民们一片叫好,但是法学界争论很大。完全适用交通肇事罪就不应该去适用危害公共安全,因为交通肇事的司机主观上没有撞死人的故意。至于酒后撞死人只判7年量刑过低的问题,应该修改刑法或者像日本一样增设酒后肇事罪,而不是为了重判而去找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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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fall1988 2010-11-7 13:15: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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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能了。交通肇事罪如果不逃逸不喝酒,就算全责撞死了人,如果把受害人伺候家属到位、赔偿给够了,通常缓刑意思一下……
一般都伺候不好,所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撞死了n个人,或者逃逸,或者喝酒,那就属 ...
zach 发表于 2010-11-6 11:22

偶也觉得是
修改刑法应该不难吧
两三年怎么也改完了
又不是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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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y13 2010-11-7 18:46: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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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凯律师:我昨天发帖说谨防陈晓凤家里像邓玉娇案一样当事人妥协,今天彻底得到证实。一小时钱前收到陈晓凤父亲电话:张律师,我代表全家感谢你,以后会登门拜访。我们的事情已经解决了。我问:怎么解决的?他说:我不方便说。半小时后,收到律所电话:陈家到律所解除了合同。
18时张凯电话我,陈家解除律师合同了!张说,陈父电话:张律师,我代表全家感谢你,以后会登门拜访。我们的事情已经解决了。张问:怎么解决的?他说:我不方便说。半小时后,张收到律所电话:陈家到律所解除了合同。今晚,我不断联系陈林,一直关机,致电陈父一直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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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klone 2010-11-8 05:34: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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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一句话,父亲的政治生涯即刻结束了。不会再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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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fall1988 2010-11-8 12:06: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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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一句话,父亲的政治生涯即刻结束了。不会再升了吧。
siklone 发表于 2010-11-8 05:34

还升呢 不被双轨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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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h 2010-11-8 12:24: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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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也觉得是
修改刑法应该不难吧
两三年怎么也改完了
又不是宪法
rainfall1988 发表于 2010-11-7 00:15

所以,天朝就不是法制国家。别说老百姓了,法官都一大堆没有法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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