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19年12月毕业,当时订票一月中旬回国。
一月四号夜里肠胃炎,我室友十二月就回国了,不在,所以就打电话给了和我住一个公寓的同学求助,他是刚到美国的不知道这些流程,我其实也不知道因为我连发烧都没发过,就去过一次school health center还是陪同学看牙。结果他直接给我叫了救护车,到医院之后信息也是他帮我填的,我没ssn,他给了我护照信息还有地址。那天夜里急诊人很多,就给我验了个血就没人再来跟进了,一直到凌晨三点多我都没啥事了就跟护士说我能不能先回家,护士对了一下我名字,就让我走了。
后面因为回国在打包行李订机票又出了事,就忘了医院这茬了,一直到三月份被一个收债的collection打电话,说我有笔账单医院没付,也没问我保险信息啥的,就让我填一个信用授权,300刀,然后我就直接付了。
以为没事儿了,结果昨天又收到电话说我欠医院1000多刀,我说我付过一个账单了,然后电话那边说这两个fee是分开的,并且问我要我保险信息。我去看了我保险,是19年年底到期,去医院是一月,我也没有续保因为回国了。
查了一下保险有一个31天的Grace period,所以不知道如果没有续保的话,grace period期间发生的事故可以要求保险公司付吗,我保险公司的policy原话是 “A Grace period of 31days wll be granted for the peyment of any policy charges not paid when due. During the grace period, this policy will continue in force.”
所以不懂这个是在grace period也可以理赔吗,还是只有续保了才有这个资格。
第一个电话联系我要300刀的是一个收债的collection, 第二个是一个BDM international billing recovery service,所以不知道第二个电话是医院还是另一个收债公司。我知道医院可以negotiate price,如果是收债公司,那我还可以argue一下打个折啥的吗。
暂时就想到这么多。
有没有大神给支个招,也顺便给大家提个醒如果保险到期了一定要买个短期的,哪怕是去按天买旅行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