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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A] 140不留美国地址,NSC转T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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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上个月提交了NIW 140 (PD 9/14/2020),之后因为EB1排期大幅前进,又请律师评估了提交EB1A的可能性。律师给出的回复是,基于我的条件(250+引用,30+文章,10+美国专利申请,100+审稿)直接上NSC的EB1A有很大难度(因为我在加州工作),有两个解决方案:

1. 找一个TSC辖区的工作。
2. 用海外的邮寄地址。


关于第一条方案,我现在确实也在申请一些东海岸、德州的工作,但短时间内肯定没法确定下来,不能及时提交140。关于第二条方案,律师的原话如下

"We would like to check to see if you currently have an overseas mailing address in your home country? If so, you can increase the likelihood of your case being adjudicated at TSC by using your foreign address in Part 1 of your I-140. For Part 6, we could fill out items 1-3, leave items 4-8 blank, and indicate your specific employment address in Part 6 item 9 of the I-140 as "N/A, Self-petition" only.

Please note that for this strategy, we advise our clients not to use the foreign address strategy to route cases to TSC for filing if their priority dates are current. This is because for this strategy, we would suggest this strategy based on the fact that your proposed employment in Part 6 is meant to be indicative of the employment that you intend to have at the time that your green card is approved. Considering the EB-1 China retrogression, which would make the overall green card process last at least a couple of years for you, we would argue that it is hard for you to predict what your proposed employment could be at the time you receive your green card, and based on this and the self-petitioned nature of your EB-1A case, it is not necessarily feasible to provide a specific employer or employment address in Part 6."

我现在担心的是这种曲线救国、用不填美国地址来file到TSC的方式会不会对之后的485面试产生影响?我也查了其他一些帖子的说法,林林总总说什么的都有(http://www.mitbbs.ca/article_t1/Immigration/33980437_0_2.html以及http://www.unknownspace.org/article_t/Immigration/34004459.html)。我后来也专门给律师打电话确认了一下,律师表示这个想法很荒谬,485和140是完全独立的事件,两者之间不会有任何影响。不写美国地址不代表任何欺诈行为,因为他们还是会附上我employment letter等信息,只是没有填部分信息而已。

我想听听大家对此的看法,有类似的经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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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onderwall11 2020-12-18 02:22: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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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ida123 发表于 2020-12-17 14:42
请问楼主最终决定填国内地址了吗?我也在纠结中

我决定了,没填国内地址,没有提交EB1的140。我觉得这种有一定风险的事情还是慎重为上,即使风险很小。不过我本身可能也会有工作变动,明年寻求办EB1B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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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晴 2020-11-10 00:59:1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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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derwall11 发表于 2020-11-9 04:06
非常感谢你的回复,很详细的解释!我觉得这样律师这样解释肯定是合理的,专业程度肯定也比我们这些申请人 ...

我是被file到TSC的,我记得当时律师说从国内申请的case大概率会被分配到TSC,但如果TSC处理不了还是会分到NSC(我有这个印象,这个说法不一定准确)。据说现在每年国内都有大量的eb1a申请,从nsc骚操作到tsc的可能相比起来还是少数,就算tsc发现了这个骚操作,那也是他们自己的问题,两个移民局审核标准竟然如此悬殊,是他们内部的重大失误。他们自己敢承认这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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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 2020-11-2 14:16: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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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derwall11 发表于 2020-11-2 11:06
谢谢回复。感觉律师很有信心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485面试他们也管不着,到时候真要有什么出入也没他们事 ...

突然想明白了。填国内地址,可以理解为这样的情况:如果目前的工作不会呆太久,正在或者计划换工作,所以proposed employment本来就是没确定。那么为了保险起见,这里的地址就先不能填,只好填中国的地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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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你这条件 律师说的很大困难 是很大在哪?

补充内容 (2020-10-21 23:57):
看周围案例,基本现在哪哪都要rfe,用国内地址一定能转到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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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onderwall11 2020-10-22 00:52:4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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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1个号 发表于 2020-10-21 23:42
不明白你这条件 律师说的很大困难 是很大在哪?

补充内容 (2020-10-21 23:57):

谢谢回复。可能律师是想保证他们律所的通过率,所以没有十足把握就不申请?根据他们的说法,NSC的EB1A现在没有1000引用基本都过不了,所以我这个条件会很困难。TSC相对来说就要轻松很多。

关于用国内地址转TSC,这也是他们的经验之谈,说是并不能完全保证,但很大概率会发生。我担心的是会不会有隐瞒信息的意图,影响之后的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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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derwall11 发表于 2020-10-21 09:52:45
谢谢回复。可能律师是想保证他们律所的通过率,所以没有十足把握就不申请?根据他们的说法,NSC的EB1A现在没有1000引用基本都过不了,所以我这个条件会很困难。TSC相对来说就要轻松很多。

关于
应该不至于隐瞒信息 正常划分是按照工作地点来的。填国内有可能直接划分到TSC,只是他们是不是按照你的employment工作地点划分就不确定了。这个应该跟你没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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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onderwall11 2020-10-22 09:36: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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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1个号 发表于 2020-10-22 01:16
应该不至于隐瞒信息 正常划分是按照工作地点来的。填国内有可能直接划分到TSC,只是他们是不是按照你的emp ...

谢谢回复。关键就是我本来有个加州的工作地点,结果故意不填,这个在我理智上过不了关。当然也可能是我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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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ator333 2020-10-22 22:21: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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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这样不太靠谱,不然NSC辖区的人人都可以填国内地址了对吧?以前H1B, EAD卡这些USCIS应该都是有地址记录的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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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onderwall11 2020-10-23 01:12:5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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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ator333 发表于 2020-10-22 22:21
我也觉得这样不太靠谱,不然NSC辖区的人人都可以填国内地址了对吧?以前H1B, EAD卡这些USCIS应该都是有地址 ...

对,我的直观感受也是这样的,但是律师说得胸有成竹的样子,我就很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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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onderwall11 2020-10-24 00:38: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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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的朋友对这个情况比较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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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猎天使 2020-10-24 01:57: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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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确实对NSC eb1a 太低了,eb1b的话250也是差不多刚好比较稳。现在TSC eb1a 对500+引用的都疯狂RFE了,尤其文章特别多但是引用特别少有可能让移民官觉得你的impact是水文水出来的,每个都一般酱,他们现在关注每年引用,平均每篇引用, 非自引,越来越机智了。我觉得在NSC找sponsor eb1b比较可行,和现在雇主奋斗一下?可能比换工作快吧。至于恶搞地址的骚操作感觉很折腾,也不是很保险的样子,比如你要485 AOS 就要证明你现在的合法身份就要提供H1B之类的信息,那么雇主在加州就昭然若揭,要怎么隐藏?你说先把140恶搞一下?不交485?感觉不是很舒适……还是努力奋斗下eb1b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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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onderwall11 2020-10-25 13:29:1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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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猎天使 发表于 2020-10-24 01:57
引用确实对NSC eb1a 太低了,eb1b的话250也是差不多刚好比较稳。现在TSC eb1a 对500+引用的都疯狂RFE了,尤 ...

非常感谢你的评论!我们这个领域(智能汽车)发论文比较快,但是涨引用相对一些最火的领域(CV)确实不算快。

我也同意EB1B确实是最合理的选择,只是要跟雇主谈这个可能需要花些时间,没法像EB1A那样直接可以上。不过律师这个提议我确实很意外,对于他们的自信我更感到意外,所以确实想看看有没有人这么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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