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指定楼层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公民/入美籍] 入籍10年,华人"杰出人才"夫妇遭撤销美籍,或被驱逐出境!

 
全局:
微信用户_n1kan 发表于 2026-4-3 15:36
取消国籍不是因为未声明,是因为犯罪事实,看我之前给你发的press release

> The court additionally  ...

你之前应该不是给我看的,是另外一位网友。

哦, 看了下英文原文报道,确实取消国籍的原因里面确实没有“没有声明”。

被简中新闻坑了。我没有疑问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hinking_us 2026-4-4 07:07:15 | 只看该作者
全局:
ymsfdalien 发表于 2026-4-3 14:28
这种算算商业间谍罪吧?联邦重罪,卧底很多年?肯定要回溯的。不是一般的抢劫,放火

上一任期的中国行动,搞了很多华人学者,大学教授可以兼职开公司,但是如果在中国或者有合作,FBI就调查和起诉。如果不是华人,公司也不在中国,没有被起诉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ymsfdalien 2026-4-4 07:11:51 | 只看该作者
全局:
thinking_us 发表于 2026-4-3 23:07
上一任期的中国行动,搞了很多华人学者,大学教授可以兼职开公司,但是如果在中国或者有合作,FBI就调查 ...

当然,如果盟国搞情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觉得英国,日本在美国没有搞情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局:
微信用户_a589b 发表于 2026-04-03 15:20:38
这相当于说未经审判就可以假定某人有罪了(尽管是自己审判自己),这是违宪的。
你这就是在狡辩了。
除非他们的认知不认为自己犯罪了,否则就是在入籍过程中撒谎了。
你要是有孩子,对孩子教育瞪眼说瞎话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局:
mathuser 发表于 2026-4-3 17:06
你这就是在狡辩了。
除非他们的认知不认为自己犯罪了,否则就是在入籍过程中撒谎了。
你要是有孩子,对孩 ...

没有撒谎,也不需要撒谎。

当事人完全可以说:

我确实干过起诉书里说的那些事情,

但是申请入籍申请表里给出的那些行为未必贴合我干的事情,

或者入籍申请表里列出的行为的定义并不清晰,

所以我选了N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局:
thinking_us 发表于 2026-4-3 16:07
上一任期的中国行动,搞了很多华人学者,大学教授可以兼职开公司,但是如果在中国或者有合作,FBI就调查 ...

我知道有和中国搞学术合作的美国白人后来被起诉和被抓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局:
微信用户_a589b 发表于 2026-04-03 15:20:38
这相当于说未经审判就可以假定某人有罪了(尽管是自己审判自己),这是违宪的。
杀人需要审判才知道有罪吗?这个同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局:
494383005 发表于 2026-4-3 19:20
杀人需要审判才知道有罪吗?这个同理

小明说我确实杀人了,但是我是正当防卫。谁来判断小明有没有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peach_king 2026-4-4 19:34:05 | 只看该作者
全局:
我理解第二条是和第一条一起而不是孤立存在的。你可以反向理解,如果第一条成立但他们在入籍的时候披露了,那入籍许可其实就等于一个判例了。后续如果因为已披露的犯罪剥夺国籍其实就类似推翻判例,我个人感觉在法律角度就不是一回事了,所以才需要把第二条也一起列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局:
微信用户_a589b 发表于 2026-04-03 19:03:54
没有撒谎,也不需要撒谎。

当事人完全可以说:
这不就是瞪眼说瞎话?
几乎所有罪犯都说自己无罪,甚至证据确凿的事情还会不认罪。
是不是撒谎大家心里都明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隐私提醒:
  • ☑ 禁止发布广告,拉群,贴个人联系方式:找人请去🔗同学同事飞友,拉群请去🔗拉群结伴,广告请去🔗跳蚤市场,和 🔗租房广告|找室友
  • ☑ 论坛内容在发帖 30 分钟内可以编辑,过后则不能删帖。为防止被骚扰甚至人肉,不要公开留微信等联系方式,如有需求请以论坛私信方式发送。
  • ☑ 干货版块可免费使用 🔗超级匿名:面经(美国面经、中国面经、数科面经、PM面经),抖包袱(美国、中国)和录取汇报、定位选校版
  • ☑ 查阅全站 🔗各种匿名方法

本版积分规则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