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heldon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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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群殴一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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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h 2014-6-4 03:04:4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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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sr 发表于 2014-6-3 13:59
同情信徒 和 flg是邪教 是两码事。

同情信徒也有可能是惋惜他们误入邪教害人害己啊

那你来讲讲怎么是邪教、为什么要打击吧。我对邪教正教的看法在上面已经说过了。我不认为宗教分正邪,也不同意国家机器打击守法的宗教信徒,不管是你说的正教信徒还是邪教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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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h 2014-6-4 03:05: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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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sr 发表于 2014-6-3 14:01
报纸没见过,网站及其偶尔链进去,不过直接就关了。

你们那里的中国店没有免费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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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uessYiXia 2014-6-4 03:14: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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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h 发表于 2014-6-4 03:05
你们那里的中国店没有免费发放?

flg之流的网站报纸没法看啊,作文水平跟小学生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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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h 2014-6-4 03:18: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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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uessYiXia 发表于 2014-6-3 14:14
flg之流的网站报纸没法看啊,作文水平跟小学生似的。

和环球屎报水平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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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sr 2014-6-4 03:20: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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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h 发表于 2014-6-4 03:05
你们那里的中国店没有免费发放?

这个真没注意。门口的报纸我从来就是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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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sr 2014-6-4 03:29: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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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h 发表于 2014-6-4 03:04
那你来讲讲怎么是邪教、为什么要打击吧。我对邪教正教的看法在上面已经说过了。我不认为宗教分正邪,也不 ...

这个问题太大,不讨论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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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h 2014-6-4 03:40:1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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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sr 发表于 2014-6-3 14:29
这个问题太大,不讨论咯。

okay....at least你今天第一次从中国人嘴巴里听说flg不是邪教了。。。其实在北美,搞不好哪天还能见到flg信徒呢。NYC领事馆对面每天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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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853746 2014-6-4 03:47: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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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h 发表于 2014-6-4 03:18
和环球屎报水平差不多吧~~~

你这是黑环球时报啊。环球时报的编辑怎么也是本科毕业吧。实事求是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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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853746 2014-6-4 03:48: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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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uessYiXia 发表于 2014-6-4 03:14
flg之流的网站报纸没法看啊,作文水平跟小学生似的。

额,怎么也是初中吧。小学生字都认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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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853746 2014-6-4 03:58: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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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363853746 于 2014-6-4 04:38 编辑
zach 发表于 2014-6-3 03:37
我想表达的是:

1. 宗教不分正教邪教,不信你可以试着列列邪教的标准,基本上所谓正教也都满足。笑傲 ...

1. 同意你说的“不信你可以试着列列邪教的标准,基本上所谓正教也都满足。”,但是我觉得正和邪还是分的。
区别在于标准的执行度。比如基督教要求你捐款,但是如果某某教是强制没收你所有财产那就不对了。道教是爱信信,不信滚,但是要是某某教说只要谁退教就说要杀了他全家的话,那就是邪教了。
2. 同意你说的“对犯罪分子当然应该依法处置”,不同意你说的“政府有没有用国家机器剥夺老百姓愚蠢的自由的权利呢?我认为是没有的。”
还是一个执行标准的问题。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不是二选一,非黑即白。

我刚刚写了一大段,觉得辩论没意思,就删了。现在又想出来一个事情,可以不那么恰当的类比一下。


正常宗教的就如同抽烟或者大麻或者雪茄,成瘾性,危害性很低。很多人都喜欢,还能交流一下心得,在此之上还有各种文化的传承,虽然有争议,但是在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就随他去吧。
个人感觉,教育水平越高的人,越倾向于不抽烟。我初中的时候就有不少“混混”同学就开始抽烟,抽烟才是男人,抽烟才酷。到了大学抽烟的反而少了,一个班没几乎没人抽,即使抽烟也是喝酒之后装装逼,都不会抽到肺里。我们可以说那些从很小就开始抽烟的人“他们有愚蠢的权利”,如果得了肺癌也是他们自己负责。

恶劣一点的就像摇头丸,成瘾性一般,但是危害性要高一些。基本都是上不了台面的地方才有,一个理性的人不应该去碰的。同样,有一部分人觉得摇头丸很酷,可以试试。吃一点还好,万一过量了出事情了怎么办?他们自己去承担责任么?难道卖给他们这些东西的人没责任么?有的地方觉危害性比较严重,就禁掉了;有的地方还可以接受,就留着了,最多加点限制,什么21岁以上才能服用啦。这个是中间地带。即使在禁掉的地方,也不是像打击海洛因那样去打击,卖个摇头丸还不至于死刑。

严重的就像海洛因冰毒一样的了。危害性和成瘾性都非常高,几乎没有戒断的可能。所以,基本所有国家都禁止这些东西。这个时候仍然坚持说他们有愚蠢的权利,吸毒死掉是他们的事情,当他们没有毒资的时候出来抢劫杀人的时候,再用抢劫罪或者杀人罪惩罚他们是不是就太晚了?

不管哪一种药贩子,都是在欺骗,告诉人们这个东西可以让你high,第一种危害性小,可以不管,第二种危害性一般,负责任一点就管,自由一点就不管;第三种,危害性大,就一定要管。
如果你把社会想象成一个人,那么这个人可以抽烟,那身体的一部分会受到危害,比如肺部疾病,甚至肺癌,但是概率小,危害低,并不对其他器官产生影响。同时抽烟也有其他方面的作用,比如减压之类的。这个时候可以说,ok,抽烟就抽吧,等出现肺炎的时候我们再治。
如果这个人服用摇头丸,那么他身体在短时间内危害身体的某一部分,比如大脑过度亢奋,心跳过速,对其他器官产生的影响较小。这个时候我们应该控制或者禁止摇头丸的摄入,如果哪天摄入过量了,说不定心脏停跳人直接挂了。
如果是服用冰毒海洛因之类的,这个对人整体都有伤害,并且是不可逆的,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这个人一定会死于吸毒,那么我们就一定要紧张摄入这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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