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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只要提到例子,一定是用来证明某个东西或者具体化某个定义的,所以当听到例子的时候,应该立刻反应出例子所证明的东西是什么。
“没听出/没反应出例子是用来干嘛的”比“听不懂例子”的问题更加严重。托福很少抠例子细节,很多题的选项往往偏笼统、偏概括,所以更需要把抽象的东西提炼出来,要着眼于big picture。
举个例子,当教授说:“A通常有P性质,但是B只会在C情况下出现P性质,比如……”,毋庸置疑,教授后面会说一个例子,那那个例子是干嘛的呢?那当然是论证“B只会在C情况下出现P性质”啦!这个时候即使例子很难听懂,你也可以靠着自己对逻辑框架的理解做对题目。因为题目大概率会问为什么教授举xxx例子,而不是问你xxx例子里的具体细节。. check 1point3acres for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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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要先系统学一遍标准美式英语发音及发音技巧!这个很重要,别觉得这是口语才需要的,其实听力更要求这个——因为你首先需要知道你听到的是什么才行。别觉得这很麻烦,一个星期足够学好。自己网上找教程或者找老师把标准美式发音全部学会,然后不停念不停念,然后再把连读、略读、爆破等重要的发音技巧(其实说是技巧,本质就是为了语言表达流畅快速的自然结果)全部学会并且对着相应的例句疯狂念,念到很顺口为止。举个例子,你得知道could have done,一般在口语中会念成类似于coulda done,其中的v非常非常轻,经常只是一个简单的停顿加牙齿和嘴唇礼节性地点一下。再举个例子,(对于美国人)international里的inter往往不发成in-t-er,而是发出in-ner,这里对于t的轻处理也是需要注意的,类似的还有important。再再举个例子,I believe it’s “whom”. 这是破产姐妹里的一句台词,卡洛林纠正对方应该说whom而不是who。这里it's和whom可以连读,此时h的音被爆破,连读变成了类似于“椰醋亩”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