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arald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OPT] 美国政府留学禁令出台后的几个关键问题

   
🔗
Hogan_Feng 2020-5-31 18:10:53 | 只看该作者
全局:
突然想起以前跟一位研究经济史和东亚史的老教授聊天时,他跟我们几个学生讲:“你们这代人以前没吃过苦的啦,看这个局势,你们以后可能要多吃点苦了,做好准备。”. 1point3acres
. .и
现在看来,各种冲突加剧,大环境也不再稳定,前方局势尚不明朗,吾辈任重而道远。但同时未知的机会也更多了,时势造英雄。

正如W大所言,“和平年代,成长是线性的;风云迭起,才是指数级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局:
顶 马着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局:
对于是否会expel想先不谈,作为一个研究生,想问一下,如果真的expel发生,

第一,应该联系一般的私人律师,还是应该联系学校来进行诉讼请求?
. Waral dи,
第二,如果需要进行诉讼,是应该提前准备,还是说收到expel的通知之后进行诉讼?. From 1point 3acres bbs

有谁知道的能指导下么?未雨绸缪一下,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局:
不好意思 再问一下 我在13所院校其中之一的读商科 经历非常普通没有任何MCF相关的经历 申请STEM读文科+商科+技术的交叉学科 也是非常应用型没什么核心科技的 这样也要拒签我吗???白宫刚出文件时不是还说限制专业 为什么现在马上就升级到限制学校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putout 2020-5-31 23:58:29 | 只看该作者
全局:
lsh9394 发表于 2020-5-31 07:11
对于是否会expel想先不谈,作为一个研究生,想问一下,如果真的expel发生,

第一,应该联系一般的私人律师 ...

联系私人的移民律师。可以向学校咨询但是他们一般不会花公款请律师介入你私人与政府之间的事,这样是站队。Removal process本身就是诉讼形式的程序,见了移民法官审理后才能确定你将被驱逐。

收到Notice to Appear上庭通知后再请律师是完全可以的。除非之前你已经跟美国政府搭上梁子了,你收到Notice时可能都不知道你在被调查。没有必要疑神疑鬼。如果你是合法入境的,驱逐你这个程序长的很呢。

评分

参与人数 1大米 +3 收起 理由
沽名钓誉 + 3 给你点个赞!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里匿名用户
🔗
匿名用户-JQ7GC  2020-6-1 00:00:38
给w大加米2333。不过在美国如果这eo真的签了我们就可以联合一些liberal左派友好人士或者利益相关者(就比如大学)打官司。美国司法程序又臭又长,但是至少过程中是会被suspend的。我们就用the american way来对付就好了。除了做好准备,其他的最好现在静观其变。毕竟自己担惊受怕也没什么益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局:
很担心这个名单会不会影响到已经是H1b的人 准备明年初回国 需要去update签证从F1到H1b 国内院校是国防七子... 担心回去了回不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zzzzzzhl 2020-6-1 01:03:19 | 只看该作者
全局:
大佬就是大佬

别的我也不说了
talk is chea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velopeur 2020-6-1 01:08:37 | 只看该作者
全局:
putout 发表于 2020-5-31 17:53
当然会被卡。美国政府吊销了你的签证,如果是境内吊销的,虽说签证是入境工具但是在法律上*身份*也自动变 ...

原来如此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chachi 2020-6-1 02:22:41 | 只看该作者
全局:
a1520339908 发表于 2020-5-31 12:43. .и
一个问题 作为已经有F1签证的人 过关的时候 美国海关要知道每个人的本科院校还需要一定的工作量吧?理论上 ...

你的本科院校DS160里都写着呢,海关调出来看一眼分分钟的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隐私提醒:
  • ☑ 禁止发布广告,拉群,贴个人联系方式:找人请去🔗同学同事飞友,拉群请去🔗拉群结伴,广告请去🔗跳蚤市场,和 🔗租房广告|找室友
  • ☑ 论坛内容在发帖 30 分钟内可以编辑,过后则不能删帖。为防止被骚扰甚至人肉,不要公开留微信等联系方式,如有需求请以论坛私信方式发送。
  • ☑ 干货版块可免费使用 🔗超级匿名:面经(美国面经、中国面经、数科面经、PM面经),抖包袱(美国、中国)和录取汇报、定位选校版
  • ☑ 查阅全站 🔗各种匿名方法

本版积分规则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