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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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h 发表于 2013-5-11 11:19 ![]()
1. 离奇失窃就是孙干的?别忘了贝还去过他们宿舍呢。
2. 这和孙有啥关系?
3. 你这个假设的前提是a.舍友 ...
1. 请问去1次宿舍 (或少次) 就可以做到长期多次下毒?
2. 废话, 你作为主要犯罪嫌疑人, 本来这种宿舍内长期多次下毒的案子, 都有重大嫌疑, 迅速排查后应该1个月内就查你, 结果隔了两年才审你, 你说你没问题? 这种情况下你明显就是获益方, 时隔那么久, 就可以做好充分准备.
按你的逻辑, 是不是所有包庇罪犯的行为, 罪犯本身都是无辜的? 和罪犯都没关系? 错的只是包庇罪犯的人?
3. 你不要给我乱加假设, 我不承认我的假设有你所谓的前提.
我就问你: 舍友有重大嫌疑, 有异议没? 而且结果是不是证明孙维有重大嫌疑? 孙维都是本案唯一的犯罪嫌疑人了, 你有必要给她洗白? 我的问题就是, 既然有嫌疑, 怎么2年后才列为嫌疑并审查? 这种案子照常理 (呵呵或者说我yy出来的常理, 如果你认为我的常理不是常理的话) 1个月内就能根据情况确立嫌疑人, 请参见各类校园投毒案, 比如复旦投毒案.
4. 请不要单方面强调, 你把两边的背景都挖的皮都不剩, 大家也都知道是孙家势力大, 你这种刻意强调单边的诡辩术没什么意思. 你先把那个 "随便传换个人交差" 的说法自己圆了吧.
5. 警察没破案, 从目前种种迹象表明, 是由于政治势力介入, 导致案件处理的形式违规, 使得物证不再可查 (或者至少是号称不再可查), 这种情况下嫌疑人未能定罪, 就是最大受益方, 你说没关系?
6. 你在歪曲我的逻辑, 我只是指出, 你之前说的 "然后你也忽略了那么多朱、孙当年的同学出来反驳贝的谎言(比如只有孙能接触到铊就是赤裸裸的谎言),为孙证清白。" 是胡扯, 胡扯处有两点, 1. 贝志诚说孙维是唯一能合法接触到铊的, 并不是谎言. 2. 根本没有所谓 "那么多朱、孙当年的同学出来反驳贝的谎言".
我可从来没有说过孙维唯一合法接触到铊就是嫌疑最大, 或者她就是投毒者.
7. 我只是说根据你的回复, 我认为你知道的比我少, 比如我知道5%, 你知道 2% (不好意思这些数字也是我直观yy出来的, 你要不认同我没意见), 我并没有说我知道的就很多.
8. 已经说了, 贝志诚是大嘴, 但是不承认自己的疏忽又能说明什么? 我看肘子以前犯事时候p声都不吭的时候也多了去了, 肘子那要饭基金会最后到底有说法没? 他怎么不站出来说一句 "我们哪哪哪做得不对"? 从这个角度来看, 贝志诚和肘子都是大嘴, 你亲肘子批贝志诚就不是双重标准?
9. 程序我不知道, 目测还没公布, 但是这就说明问题? 肘子那要饭基金会一直也没公布账目, 肘子又有什么交代? 我也认为贝志诚应该公布当时的30%的判断方式, 但是我觉得这个事情在案子里的重要性比其他很多事情都低, 如果贝志诚目前不公布, 也没必要把精力集中在这个上面. 这就好像有一个人捡了个西瓜, 结果把芝麻弄丢了, 你们不夸奖他 "捡了个西瓜真不错", 反而说 "你丫把芝麻弄哪去了? 赶紧他妈给我找回来", 不是很可笑么?
总之, 贝志诚是大嘴, 孙维是重大嫌疑, 讨论问题不应该避重就轻, 否则别人说你一句钻牛角尖, 你还不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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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的 "最后, xxx" ,真的是很可笑, 孙维本身就是本案唯一的犯罪嫌疑人, 还需要别人把她打成犯罪嫌疑人? (是公安局定的, 不是我随口yy的哟) 我也不客气的补一句: 可见你对本案的了解少之又少, 这样的话, 讨论就是浪费时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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