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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朱令案的五个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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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163 2013-5-11 12:56:3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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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h 发表于 2013-5-11 12:35
别的没啥说了,不过这个“法律从来就是为大多数人心中的正义而服务的”是你发明的么?不过和你之前说什么 ...

算了, 咱也不说了, 咱俩的基本观念不一致, 聊不起来.

只要能就结果达成一致就好:

"重启调查、第三方介入、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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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h 2013-5-11 13:10: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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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ach 于 2013-5-11 00:23 编辑
163 发表于 2013-5-10 23:45
不是我发明的, 你可以说是我的看法.

主楼中转载的文章说的就是这个理念. 你不认同我也没啥好说的.

这个案子不说了,反正在核心问题上已经达成共识了。咱们好好掰扯掰扯法律,最好能有学法律的筒子参加进来。

"我觉得法律本身就应该是为多数人心中的正义而服务的, 是正常人心中的一个社会公约."

你自己觉得就自己觉得,别升华到社会公约。拿票说话?有一种东西叫多数人的暴政,你去读读资料。

法律维护的是公民的正当权益,正当与否由事情本身性质决定,不以多数人的意志为转移。理儿如果是错的,哪怕支持的人再多,也是错的——比如当年TG打土豪分田地,如果你投票说地主的地白给长工,那肯定通过啊,这就成正当权益了?法律保护正当权益,比如地主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不以任何人、任何多人的意志为转移。

所以,靠投票来决定正义,不靠谱的几率很高。具体为什么,你可以再仔细想想。
如果法律是你所谓的为大多数人心中的正义而不是真的正义服务,那多简单啊,搞法律的人还研究什么法理啊,直接投票不完了么。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们还干嘛辛辛苦苦判那些上诉到最高法院的案子啊,直接最高法院的案子全民投票不就完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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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163 2013-5-11 13:53: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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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h 发表于 2013-5-11 13:10
这个案子不说了,反正在核心问题上已经达成共识了。咱们好好掰扯掰扯法律,最好能有学法律的筒子参加进来 ...

"法律维护的是公民的正当权益,正当与否由事情本身性质决定,不以多数人的意志为转移。"

事情本身是没有 "性质" 的, 只取决于人们怎么看.

比如以TG打地主来说, 如果这种行为能够得到农民们的支持 (农民是大多数), 那就说明社会本身出了问题. 比如一定是由于农民被地主长期压迫, 只能翻身, 在这种情况下, 讨论地主所谓的 "私有财产" 是不是应该被保护, 在我看来, 就没什么意义了 (或者至少说, 其意义相对于主要社会矛盾来说, 已经退居次席). 从这个角度来说, 共党带领农民打地主, 是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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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163 2013-5-11 13:55: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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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h 发表于 2013-5-11 13:10
这个案子不说了,反正在核心问题上已经达成共识了。咱们好好掰扯掰扯法律,最好能有学法律的筒子参加进来 ...

靠投票决定的正义, 是我所知的唯一可以保证公平的正义. 其他形式的 "正义", 基本都是以将人分为三六九等的前提下进行的, 而这一点, 我觉得是反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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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sr 2013-5-11 14:00: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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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发表于 2013-5-11 13:55
靠投票决定的正义, 是我所知的唯一可以保证公平的正义. 其他形式的 "正义", 基本都是以将人分为三六九等的 ...

一个英明的独裁者决定的正义才是唯一公正的。

投票算正义的话文革老毛可以“公正”的搞死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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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163 2013-5-11 14:01:2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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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h 发表于 2013-5-11 13:10
这个案子不说了,反正在核心问题上已经达成共识了。咱们好好掰扯掰扯法律,最好能有学法律的筒子参加进来 ...

其实换个角度可以这么说:

这世界上本无所谓 "正义" "非正义" 的概念, 一个人A所谓的正义, 其实就是所谓符合A所在的集团的大多数人的利益. 法律正义就是一种确保大多数人利益的东西.

还是说TG集结农民打地主的事情, 这种情况下, 社会结构已经严重畸形, 社会资源被少部分人 (地主) 占有, 大部分人(农民) 的生活受到压迫, 这是违反了多数人的利益的, 在这种情况下, 多数人就会集结起来反抗, 在这种情况下, 你以现在的 "公民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来反驳, 是不符合当时情况的. 按照我的看法, 农民的反抗代表的是对整个社会资源的重分配和再平衡的诉求, 是符合社会进步的需求的, 代表了更大的利益, 所以这种行为应该称之为 "正义"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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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163 2013-5-11 14:19: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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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sr 发表于 2013-5-11 14:00
一个英明的独裁者决定的正义才是唯一公正的。

投票算正义的话文革老毛可以“公正”的搞死任何人。

1. 你无法保证独裁者是英明的.

2. 文革无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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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h 2013-5-11 14:23: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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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发表于 2013-5-11 00:53
"法律维护的是公民的正当权益,正当与否由事情本身性质决定,不以多数人的意志为转移。"

事情本身是没 ...

"比如以TG打地主来说, 如果这种行为能够得到农民们的支持 (农民是大多数), 那就说明社会本身出了问题. 比如一定是由于农民被地主长期压迫, 只能翻身, 在这种情况下, 讨论地主所谓的 "私有财产" 是不是应该被保护, 在我看来, 就没什么意义了 (或者至少说, 其意义相对于主要社会矛盾来说, 已经退居次席). 从这个角度来说, 共党带领农民打地主, 是正义的."

耸肩,没什么好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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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h 2013-5-11 14:24: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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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发表于 2013-5-11 00:55
靠投票决定的正义, 是我所知的唯一可以保证公平的正义. 其他形式的 "正义", 基本都是以将人分为三六九等的 ...

投票全国人民把马云的财产平分,肯定通过。这正义?还成了唯一可以保证公平的正义,真心没法交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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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h 2013-5-11 14:31: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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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发表于 2013-5-11 01:01
其实换个角度可以这么说:

这世界上本无所谓 "正义" "非正义" 的概念, 一个人A所谓的正义, 其实就是所 ...

你还是看了多数人的暴政以后再来继续讨论吧。

你对农民打地主的看法反映出你基础知识欠缺,没啥好说的了。只希望你奋斗成地主以后,不要被你的长工用“大多数人利益”这种东西给抄家了。

btw. 最后弱弱的说一句,感觉你被TG那套洗的挺严重的,总是拿利益说事儿,却不论是非。正义与否和是不是大多数人的利益一点关系也没有,你用人数来代替价值观这方法太简单粗暴。民主和自由的关系你也并不理解,就这样吧,没啥好讨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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