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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为什么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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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363853746 于 2014-8-23 00:02 编辑

呵呵,我也不想说服谁,愿意抽就抽,管老子p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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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zhihu.com/question/24931495/answer/29592062
一些人,到网上随意截取了一些之言片语,最关键的东西却避而不提。我接着试着简单的来说说看,在这里给那些“伪医学”和“伪心理学”的人做个科普。

很多人都喜欢拿The Lancet上面的一幅图来讲大麻无害,但是恰恰忽略了,这是一本医学的前沿杂志,我一个专业人士看着都得谨慎并且结合其他资料来看,更何况一个普通人。

把大麻当成镇痛类药品的话,你就必须要考虑这样药品的精神依赖性和生理依赖性。单独只拿一样来比是没意义的。

我先找一个国内的例子。盐酸曲马多片。适应症为用于癌症疼痛,可以降低疼痛感。国内很常用,一般药店里从前应该都能买到。这东西不贵,国内应用的也很多,但是国内的年轻人中却有人没病长期服用这类药品,最后成瘾的。与之类似的还有一些止咳糖浆。我在这里就不赘述了。相信各位听说的肯定比我更多。这些东西,比大麻可是轻的多了。

大家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些在国内的所谓“药品”都能让人成瘾,都能毁掉一个人的健康?这些东西比大麻可友好的多啊!为什么你不去磕这些药呢?

我在美国念的高中,美国人当中吸过大麻的很多,我好多同学都吸过。他们怎么没事啊?他们怎么活的很好啊?我有个读M.D的同学,一直吸到结婚前,后来轻轻松松就把大麻给戒了。有这些例子在身边的我,为什么还要反对你去吸大麻?反对你去嗑药?

我来告诉你,大麻对普通人来说,最可怕的就是大麻的不确定性。

你没看错:不确定!

很多美国的年轻人吸食药用大麻,第一次的剂量都很小。有的人吸了以后就是觉得没什么,甚至会觉得恶心啊。吸了不舒服,怎么会继续吸?

大麻不是海洛因,能让每个人都开心的。

但是吸的开心的人里面,多吸几次会怎么样呢?怎么样的人会有严重的依赖性?怎么样的人会成瘾?怎么样的人会加大大麻的使用量?怎么样的人会因为吸食大麻丧失性功能?

我不知道。

你们看到这里一定会觉得我们这批当医生的废物吧?连这么个东西都不知道。

搞这些研究的也是废物吧?根本就研究不出来。

我不在这里讲研究的难点。

我只举一个大麻和精神病的相关案例。

吸食大麻后戒断一段时间会出现情绪低落的情况,有部分人会因此抑郁,更严重的甚至会精神分裂。

一般来说,很多研究的学者觉得是因为“基因问题”。家里有精神病史的,抽大麻就容易诱发精神分裂。“一般来说”,我们这些当医生的又要被鄙视了。

这对你有意义吗?要不我们在你抽大麻之前先来测下基因,看看你有没有这个风险,你再抽?对不起啊,我们这还没有个量化标准。美国给学生宣传最多的就是吸毒影响性功能。但是具体怎么个影响法,还是因人而异啊。你同学抽了之后可能屁事没有,但你就是阳痿,这我也说不定啊。我不知道哪些人抽大麻会导致阳痿啊。

长期吸食大麻对你的反应能力会有什么影响?会不会让你看着就像个瘾君子?

我也不知道啊,还是那句因人而异。吸毒的一样能明艳照人。我喜欢Angelina Jolie,她自称什么毒品都试过。你去试试海洛因看,你能变成她吗?况且绝大多数吸大麻的,根本就分辨不出大麻对自己反应能力的影响。

这就像进赌场,拿着一千块钱进去,有人是能挣到一万块,屁事没有。但是大多数的人都是输光的吧。

但是进大麻场,有的人一输就是一辈子。

医生不能告诉你谁输谁赢。只能告诉你离这个东西远一点。就像跑高速路上面,确实有人不会被撞死,但是有人拉着你上高速路跑步,说他昨天跑了,没被撞死。高速路上空气清新,跑步特别愉快。你要是真跟着他去跑,那我只能说你是白痴了。

有些人真的是为了在知乎上要粉丝,什么都说的出来。连起码的良知都没有了。

有些学医的还说的出没有医学理由能证明大麻比喝咖啡更有危害的。我倒觉得只是因为无知罢了。这些人根本没系统读过像样的论文。

远离危险品,大麻就是危险品。大麻的特点是有危害,但是危害性因人而异。你不会知道试了之后那个摔下去的是不是你,我也不知道。遇到这类问题,只有一个办法最好,离得越远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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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真的非常非常愤怒!我绝对不相信 @moski ivan接受过良好的医疗教育。整个逻辑真的是哗众取宠。他偷换了很多概念之后得出的:“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抽大麻比喝咖啡更有害。”这样的结论真的让医生这个名字蒙羞。

很多大众都分不清楚医学实验的步骤,尤其是适用范围。因为这需要长时间系统的学习和临床实践。所以才会给这样的言论钻了空子。

某些不知廉耻的学过点医学的人,就会拿着一些阉割过的文章,在特定条件下的试验报告来误导大家。提出所谓的“新观念”,仿佛自己就是一个领路人,帮助大家认识了事物的另一面。

普通大众搞不清楚的是“剂量”对人的影响。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大量的喝水甚至能够导致人水中毒。还有一种就是根本搞不清楚前沿医疗试验往往有他相应的适应性。你作为一个普通人对这样的报告根本就是没有辨别力的。

我想在这边举一个吗啡的例子。我不知道按照 @moski ivan 的逻辑推论,是不是吗啡也和咖啡一样。

吗啡在刚开始的时候被人用来当做镇痛剂,甚至被用来帮助染上鸦片的人戒除鸦片瘾。但是,后来,大家就发现了吗啡的可怕。染上吗啡瘾的,后果不堪设想。但是,吗啡真的一点用都没有吗?吗啡是有用的,在治疗癌症晚期的病人的时候,在适用量内吗啡有相当好的功效。所以,我们把吗啡当做一种药品来用。各个地方的用法不同。在亚洲,相对宽松一些。在我现在就职的德国,吗啡就只能给临终的病人使用。在这些人身上,吗啡是有好处的。但是,健康的普通人,是不应该在任何情况下使用吗啡的。

大麻的情况也类似,相对吗啡,大麻的成瘾性低,相对安全一些。所以在临床上可以帮助很多有神经痛或者癫痫的病人减轻痛苦。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地方会给指定的人群,开大麻处方的原因。大麻有他的好处,作为一种药品。因为对这些人,大麻是利大于弊的。同时,大麻的过量使用并不会带来病人的直接死亡,所以很多国家对大麻的控制相对宽松。

这和大麻对普通人伤害的不确定性并不矛盾。药,是给病人的。不是给普通人的。吗啡,大麻,适量的时候才是有帮助的。对普通人来说,吗啡,大麻的适用量是0!

要是有人给你推荐大麻使用的时候,我想你请问他一个问题:"多少大麻对我来说是适量的?“

我相信他绝对答不出来。

你可以用这个问题去反驳所有说大麻和酒精一样的人。酒精,水,巧克力,可乐,咖啡都是有适用量的。在适用量内,对人的健康是没有损害的。

对一个普通的健康人来说,大麻的适用量,是0!作为一个医生,只要他有哪怕一点点的良知,都不会不告诉其他人这个道理。

这是一个医生基本的常识。也是我给各位的忠告。我前几天在知乎上看到了 @Sven写的一个专栏,
大家可以去看看,我是里面第一个评论的。大麻,为什么不能碰? - 我的太阳 - 知乎专栏

我刚刚去看了下面的回复,真的非常难受,我真的不知道我们周围的人是怎么了。

为了自己的一点点所谓的个性和时尚,连良知都可以没有了吗?
我什么都不懂,只是转载,别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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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h 2014-8-21 17:33: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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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对身体有没有害?当然有害。吸大麻会不会成瘾?当然会成瘾。

但有害、成瘾不代表就应该禁止。多吃盐对身体也有害,打游戏、sex也有人会成瘾。难道要禁止打游戏、sex?

事实是大麻成瘾度、危害度都比香烟低,为什么香烟合法、大麻非法?就因为香烟背后有大利益集团么?

我也不支持吸大麻,毕竟对身体有害。我也痛恨抽烟,因为我特别烦烟味。但我偶尔喝酒,虽然我知道酒精对身体有害。我也玩电脑游戏,虽然我知道坐在那里长时间玩对身体不好。

这个程度的东西应该个人有个人的自由选择权,抽不抽烟喝不喝酒玩不玩游戏轮不着政府指手画脚。


就算轮的着政府指手画脚,为了逻辑自洽,也应该按成瘾度危害度排序,从高往低一个个禁止过去。而不是跳过香烟去禁大麻。

点评

呵呵,你说的对。  发表于 2014-8-21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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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h 发表于 2014-8-26 01:37
你怎么还在掰扯安乐死啊。。。。都说了,安乐死的问题是A有没有在B同意的情况下杀B的权利,根本不是B自杀 ...

right to die几乎囊括了这方面几乎所有的问题。安乐死仅仅是right to die获得允许后的结果之一而已, 而我观点的核心并非认为安乐死本身能说明什么, 而是安乐死的前提——获得right to die这个问题定义的本身就已经包含了commit suicide的范畴。commit suicide本身是应当获得病人本身同意后只是在真实情况中, 而这个权利是需要本人同意+专业医疗者的首肯。你通过安乐这种死亡方式与自杀的不同,来替换right to die/commit suicide的概念不知道是故意的, 还是我没说清楚?
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is often confused with euthanasia (sometimes called "mercy killing"). In cases of euthanasia the physician administers the means of death, usually a lethal drug. 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PAS) is always at the request and with the consent of the patient, since he or she self-administers the means of death.

很遗憾, 获得suicide的权利, 在大多数地方不受到支持, 在少数地方也需要极其权威的医学鉴定和专业人士同意后才能获得, 这里细分了不少情况, 我没兴趣和时间给你翻出法律条文, google+wiki的结果已经足够清晰。重复我之前说过的, 在自杀的权利上, 违法和制裁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因为这里的核心精神是就算无论知道一个人如何坚决求死, 政府和他人也有责任和义务对其进行阻止,挽救。而你的问题“应该如何进行制裁/处罚”, 刚好可以被你的原话“人连死都不怕, 还怕什么违法”反驳, 因为在这个问题上处罚根本就不是违法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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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ow6589 2014-8-20 23:23:4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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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软性毒品就是在物理上对身体没有像冰毒那种硬性毒品一样的严重伤害,但是对人精神的影响还是非常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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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10017667 2014-8-20 23:36: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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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想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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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大米 +1 收起 理由
kaisi123 + 1 那去试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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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d1988 2014-8-21 00:06:4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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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碰过的来说一说。。。。 一共试过两三次,一点儿感觉都没有,说实话还不如一部分烟给我的反应强烈,并没有任何上瘾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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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day 2014-8-21 01:30:4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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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看到的是中国法律规定不同毒品可以判死刑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大麻类要150千克以上才算大量可以判死刑。

点评

150千克带着也挺沉的。  发表于 2014-10-9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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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day 2014-8-21 01:36: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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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d1988 发表于 2014-8-20 08:06
已经碰过的来说一说。。。。 一共试过两三次,一点儿感觉都没有,说实话还不如一部分烟给我的反应强烈,并 ...

我一直希望能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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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363853746 2014-8-21 02:40:1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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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day 发表于 2014-8-21 01:30
我在网上看到的是中国法律规定不同毒品可以判死刑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大麻类要150千克以上才算大量可以判死 ...

150千克?还是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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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day 2014-8-21 04:49: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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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853746 发表于 2014-8-20 10:40
150千克?还是克?

百度百科上是说千克的,不知道有没有问题:

http://baike.baidu.com/view/4156654.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一)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二)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三)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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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大米 +25 收起 理由
363853746 + 25 学习了,果然是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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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kardmzr 2014-8-21 05:57: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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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d1988 发表于 2014-8-21 00:06
已经碰过的来说一说。。。。 一共试过两三次,一点儿感觉都没有,说实话还不如一部分烟给我的反应强烈,并 ...

不是所有人都会成瘾的,你如果不是addiction prone personality又没有其他创伤性因素的话就不会上瘾,但如果你有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毒品就是很致命的,带来的快感很强烈的同时也会招致依赖性

所以还是不要轻易尝试的好,你这次没事不代表下次就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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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ifiedname 2014-8-21 06:48: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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